为充实我县城区幼儿园师资,保障教育教学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巩固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乡镇范围内公开选调20名在职在编教师到县城区幼儿园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择优选调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原则
二、选调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县乡镇在职在编持有幼教资格证教师
三、选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20人,具体岗位需求情况详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县内乡镇在职在编服务满3年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7.不符合招聘有关条件要求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https://www.jiangkou.gov.cn)。
(二)报名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9: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报考人员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江口县2025年城区幼儿园教师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2)并认真填写,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聘任证原件或文件及复印件1份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专人负责,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具备报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审查人员须签字确认,并加盖引进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合格结果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面试(试教)方式进行。
1.面试(试教)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则进行加试〈面试〉)。如出现岗位等级计划数未录满的,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先后进行录取(70分及以上人员),直到录满招聘计划数为止。
3.考试时间。2025年7月30日早上9:00至结束。考生于2025年7月30日8点前到县民族中学门卫室领取准考证。
4.考试地点:县民族中学。
5.考试内容:我县幼儿园现行适用的教学内容。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教育局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选调办公室”负责组织,选调单位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诚实守信、能力素质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公开选调对象或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其他经公开选调工作组研究决定不能选调的。
八、公布结果
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用人员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部门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选调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根据《事业单位认识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公务回避。选调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附件1 江口县2025年城区幼儿园教师公开选调学校计划及岗位情况表.docx
附件2 江口县2025年城区幼儿园教师公开选调报名表.docx
江口县2025年城区幼儿园教师公开选调工作组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