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引进人才工作方案(7人)

2026-06-25 来源: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由贵州省教育厅主管,2024年获批为贵州省“双高校”建设单位。学院现开设有17个专业,分别是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药学、健康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视觉训练与康复、体育保健与康复、口腔卫生保健、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医养照护服务,其中护理专业还拓展有口腔、老年、重症、眼科、中医、院感、儿童、安宁疗护、血液透析共9个方向;现有护理、养老托育、药学、眼视光技术4个专业群,其中护理、养老托育专业群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现有省内外实习基地185家,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为学院附属医院。

为加强院内学科建设,强化师资人才队伍,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高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5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吃苦耐劳,勤奋工作的精神。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8.报名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等。

9.高层次人才承诺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8年。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引才范围。通过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招聘引才工作方案、岗位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gzhlzzrs@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应聘岗位+本人姓名。

3.提交材料:

(1)应聘人员填写《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符合岗位需求的毕业证、学位证(2026年度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相关职称(职业)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学术成果等佐证资料扫描件,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需经专业翻译机构认证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4.特别提示: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须如实填报。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岗位需求专业一致的,须提供能体现应聘人员本人研究方向两项以上的代表业绩(一般应为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期刊发表的相关文章,或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获得的职业教育标志性成果,或参与或主持的厅级及以上或相当层次的项目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排名前二)或博士毕业论文等)作为佐证资料。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组织开展论证,论证结果不通过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而产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特别提示:资格审核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学院将分期分批组织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6届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3.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及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拟聘用公示及聘用备案

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引进待遇

1.编制引进,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未获得高级职称的,前3年内聘用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已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符合条件的可聘任到相应岗位。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政策执行。

3.高层次人才报销面试的差旅费。

六、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接受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54-5410318。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填写报名表,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院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向学院提交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材料,逾期将不予聘用。

(四)对已完成引才工作的岗位,经学院党委研究后可关闭报名通道并在学院官网公告。

(五)未尽事宜,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报省教育厅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方案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定县盘江镇冒沙井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金海校区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gznvc.cn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54-5412996  17385116229

 

附件1: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6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606/t20260625_90555090.html)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由贵州省教育厅主管,2024年获批为贵州省“双高校”建设单位。学院现开设有17个专业,分别是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药学、健康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视觉训练与康复、体育保健与康复、口腔卫生保健、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医养照护服务,其中护理专业还拓展有口腔、老年、重症、眼科、中医、院感、儿童、安宁疗护、血液透析共9个方向;现有护理、养老托育、药学、眼视光技术4个专业群,其中护理、养老托育专业群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现有省内外实习基地185家,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为学院附属医院。

为加强院内学科建设,强化师资人才队伍,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高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5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吃苦耐劳,勤奋工作的精神。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8.报名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等。

9.高层次人才承诺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8年。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引才范围。通过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招聘引才工作方案、岗位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gzhlzzrs@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应聘岗位+本人姓名。

3.提交材料:

(1)应聘人员填写《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符合岗位需求的毕业证、学位证(2026年度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相关职称(职业)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学术成果等佐证资料扫描件,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需经专业翻译机构认证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4.特别提示: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须如实填报。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岗位需求专业一致的,须提供能体现应聘人员本人研究方向两项以上的代表业绩(一般应为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期刊发表的相关文章,或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获得的职业教育标志性成果,或参与或主持的厅级及以上或相当层次的项目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排名前二)或博士毕业论文等)作为佐证资料。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组织开展论证,论证结果不通过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而产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特别提示:资格审核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学院将分期分批组织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6届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3.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及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拟聘用公示及聘用备案

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引进待遇

1.编制引进,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未获得高级职称的,前3年内聘用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已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符合条件的可聘任到相应岗位。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政策执行。

3.高层次人才报销面试的差旅费。

六、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接受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54-5410318。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填写报名表,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院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向学院提交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材料,逾期将不予聘用。

(四)对已完成引才工作的岗位,经学院党委研究后可关闭报名通道并在学院官网公告。

(五)未尽事宜,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报省教育厅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方案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定县盘江镇冒沙井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金海校区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gznvc.cn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54-5412996  17385116229

 

附件1: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6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606/t20260625_90555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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