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精神病医院2026年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普定县精神病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精神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实专业技术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普定县精神病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理想信念坚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9月7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81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报名时已取得相应毕业证、相应职称证书等原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有医疗卫生违纪违规记录的;
7.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期限内的;
8.截至2026年8月2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9.应聘人员为本院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10.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1.未能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如:资格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9月7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普定县精神病医院人事科
3.所需资料:
(1)《普定县精神病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3张;
(6)对应职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审查,并交复印件留存。
(7)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考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委托书参加现场报名。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不能由代报人代签(按)。
4.审核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当场反馈审核意见(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资料,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不能报名。报名人员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2.专业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
3.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
4.报名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因报名相关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等导致信息难以认定影响报考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本人填写。报名人员要确保在整个招聘环节(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考核)
特别说明: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大于3:1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比例低于3:1取消笔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方可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二)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方可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考试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方式
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仅采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面试成绩末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顺延递补。
八、考察
由普定县精神病医院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考察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顺延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定县精神病医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入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入职之日起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医院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普定县精神病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十、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在“普定县精神病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因考生未及时查阅而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普定县精神病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798723385普定县精神病医院人事科
附件:
1.《普定县精神病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普定县精神病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为进一步加强普定县精神病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精神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实专业技术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普定县精神病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理想信念坚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9月7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81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报名时已取得相应毕业证、相应职称证书等原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有医疗卫生违纪违规记录的;
7.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期限内的;
8.截至2026年8月2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9.应聘人员为本院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10.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1.未能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如:资格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9月7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普定县精神病医院人事科
3.所需资料:
(1)《普定县精神病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3张;
(6)对应职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审查,并交复印件留存。
(7)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考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委托书参加现场报名。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不能由代报人代签(按)。
4.审核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当场反馈审核意见(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资料,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不能报名。报名人员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2.专业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
3.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
4.报名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因报名相关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等导致信息难以认定影响报考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本人填写。报名人员要确保在整个招聘环节(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考核)
特别说明: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大于3:1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比例低于3:1取消笔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方可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二)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方可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考试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方式
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仅采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面试成绩末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顺延递补。
八、考察
由普定县精神病医院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考察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顺延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定县精神病医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入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入职之日起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医院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普定县精神病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十、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在“普定县精神病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因考生未及时查阅而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普定县精神病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798723385普定县精神病医院人事科
附件:
1.《普定县精神病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普定县精神病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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