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医院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招聘事宜拟定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年龄计算时间以2026年11月1日为截止日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3年的;
4.在各级事业单位及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参加考试期限内的;
5.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报考资格条件的;
7.被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地点和时间:
①院内现场报名:
地点:黄平县人民医院老院区门诊三楼人事科。
时间:2026年10月22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8:00-11:30,14: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②院外双选会报名:中南大学2027届秋季医学行业专场黄平县人民医院展位现场报名
地点:中南大学杏林校区福庆楼前广场。
时间:2026年11月1日14:00-18:00。
2.报名咨询电话:0855-3930611(8:00-11:30,14:00-17:30)
3.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1份(附件1自行下载);
②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板(附件2自行下载)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执业证、资格证、住培合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学信网学历备案表1份。
⑦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按照报名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应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及合格分数线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核查结束后确定,未完成笔试考试科目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末取得有效成绩或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范围,在面试人员公示前,有拟入选但主动放弃参加面试的情形,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给予递补。
3.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五、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在本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医院出具体检结论,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上报医院党委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察环节空缺岗位不再给予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2.聘用:经考察和拟聘公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与医院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医院以电话形式通知。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医院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医院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
九、相关事项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