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业局及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26年度四级联考考察公告

2026-06-16 来源:

根据《贵州省2026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相关要求,拟对贵州省林业局及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26年度四级联考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由贵州省林业局统一组织,招录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及《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3.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须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4.贵州省林业局及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26年度四级联考考察后续公告(公示)将在“贵州省林业局”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四、联系电话及纪律监督

联系咨询电话:0851-86572513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851-86829196

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贵州省林业局及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26年度四级联考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信息表.xls

 

 

贵州省林业局

2026年6月12日

根据《贵州省2026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相关要求,拟对贵州省林业局及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26年度四级联考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由贵州省林业局统一组织,招录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及《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3.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须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4.贵州省林业局及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26年度四级联考考察后续公告(公示)将在“贵州省林业局”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四、联系电话及纪律监督

联系咨询电话:0851-86572513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851-86829196

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贵州省林业局及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26年度四级联考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信息表.xls

 

 

贵州省林业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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