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罗甸县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34人简章
为优化医院卫生人才队伍配置,稳定卫生人才队伍,满足医院持续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3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2025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罗甸县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罗甸县人民医院2025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专业要求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2.专业要求按照《罗甸县人民医院2025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中要求的专业进行。毕业证书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名称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学位证书相符。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与岗位专业名称存在新旧对照关系的,新旧专业均符合要求。
(四)其他
1.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等证明)。报考岗位有明确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等证明)获得时间的,按岗位条件执行;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非2025届高校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近三年以来在原工作单位考核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人员;
(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七)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八)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在罗甸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至 7月4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线下(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线上报名方式:可以通过联系人邮箱或微信进行线上报名;
4.线下报名方式:可以到罗甸县人民医院新住院楼四楼人事宣传科进行现场报名;
5.联系人:
陆老师
电话:18744752149(微信同号)
邮箱:3432682624@qq.com
方老师
电话:15286208808(微信同号)
邮箱:33569834@qq.com
(二)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1.《罗甸县人民医院2025年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1)1份;
2.个人简历1份;
3.毕业证书(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执业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照1寸照2张(不限底色);
7.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七、笔试及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根据职位报名人数决定,招考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总分需达到60分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3:1的采取直接进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根据岗位实际要求进行。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在罗甸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4.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如因考生自身原因而未能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罗甸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生自身原因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每名只能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可以递补,递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最多进行一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政审考察
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要求进行。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条件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聘用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与该考生解除聘用关系。
1.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的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考生;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证的考生。
十、待遇
合同制人员聘用后享受医院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办理五险一金。聘期内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解聘。
十一、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接受罗甸县卫生健康局、罗甸县人民医院纪委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电话:0854-7616329
15086148304
附件1.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xls
附件2.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为优化医院卫生人才队伍配置,稳定卫生人才队伍,满足医院持续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3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2025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罗甸县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罗甸县人民医院2025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专业要求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2.专业要求按照《罗甸县人民医院2025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中要求的专业进行。毕业证书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名称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学位证书相符。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与岗位专业名称存在新旧对照关系的,新旧专业均符合要求。
(四)其他
1.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等证明)。报考岗位有明确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等证明)获得时间的,按岗位条件执行;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非2025届高校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近三年以来在原工作单位考核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人员;
(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七)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八)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在罗甸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至 7月4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线下(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线上报名方式:可以通过联系人邮箱或微信进行线上报名;
4.线下报名方式:可以到罗甸县人民医院新住院楼四楼人事宣传科进行现场报名;
5.联系人:
陆老师
电话:18744752149(微信同号)
邮箱:3432682624@qq.com
方老师
电话:15286208808(微信同号)
邮箱:33569834@qq.com
(二)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1.《罗甸县人民医院2025年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1)1份;
2.个人简历1份;
3.毕业证书(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执业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照1寸照2张(不限底色);
7.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七、笔试及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根据职位报名人数决定,招考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总分需达到60分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3:1的采取直接进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根据岗位实际要求进行。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在罗甸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4.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如因考生自身原因而未能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罗甸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生自身原因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每名只能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可以递补,递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最多进行一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政审考察
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要求进行。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条件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聘用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与该考生解除聘用关系。
1.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的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考生;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证的考生。
十、待遇
合同制人员聘用后享受医院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办理五险一金。聘期内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解聘。
十一、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接受罗甸县卫生健康局、罗甸县人民医院纪委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电话:0854-7616329
15086148304
附件1.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xls
附件2.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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