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织金县以那镇卫生院招聘村医公告

2026-01-26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队伍建设,持续巩固拓展村级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夯实乡村两级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升我辖区内村级医疗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为辖区居民开展健康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医1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事业心、服从医院管理和工作安排;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修养;

 4、无刑事处罚记录;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岗位工作的能力;

 6、有仁爱之心,服务态度好,善于沟通,无不良嗜好;

二、招聘岗位、待遇及要求

 1、村医: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临床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毕业人员,全日制大专学历优先。

 2、招聘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工资待遇:财政工资+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一般诊疗服务费+绩效考核;

 4、工作岗位统一由我院安排。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现任村干部、特岗教师以及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任职或兼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失信人员(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人员和曾被我院录用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执业证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证明等。

4、报名联系人:

林老师:18230864486  

王老师:15085300290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招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测试资格。

六、测试

1、测试方式:采取一岗一议;

2、测试时间:报名资格审查通过随即进行面试;

3、测试地点:织金县以那镇卫生院行政楼一楼接待室。

七、审批录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八、其他

本方案由织金县以那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九、监督

监督单位:织金县卫生健康局(0857-7626193)

织金县以那镇卫生院(0857-2162157)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队伍建设,持续巩固拓展村级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夯实乡村两级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升我辖区内村级医疗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为辖区居民开展健康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医1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事业心、服从医院管理和工作安排;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修养;

 4、无刑事处罚记录;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岗位工作的能力;

 6、有仁爱之心,服务态度好,善于沟通,无不良嗜好;

二、招聘岗位、待遇及要求

 1、村医: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临床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毕业人员,全日制大专学历优先。

 2、招聘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工资待遇:财政工资+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一般诊疗服务费+绩效考核;

 4、工作岗位统一由我院安排。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现任村干部、特岗教师以及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任职或兼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失信人员(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人员和曾被我院录用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执业证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证明等。

4、报名联系人:

林老师:18230864486  

王老师:15085300290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招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测试资格。

六、测试

1、测试方式:采取一岗一议;

2、测试时间:报名资格审查通过随即进行面试;

3、测试地点:织金县以那镇卫生院行政楼一楼接待室。

七、审批录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八、其他

本方案由织金县以那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九、监督

监督单位:织金县卫生健康局(0857-7626193)

织金县以那镇卫生院(0857-216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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