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镇远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公告|8月4-5日复审
各位考生:
镇远县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镇远县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划定我县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现将笔试成绩排名查询及入围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排名查询方法
请考生于即日起自行登录“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网址(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zyrsum)”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入围资格复审情况。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8月4日—8月5日(上午9:00—12:00,14:00—17:30)。
2、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8月7日(上午9:00—12:00,14:00—17:30)。
3、资格复审地点: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方式
现场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下列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现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5年7月4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至2025年6月29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2)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还须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3)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因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zyrsum)打印的《镇远县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2份;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5年7月4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5年7月4日>前)。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须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同时须书面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
8、原则上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须携带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资格证书、证明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1、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镇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ygov.gov.cn/)“通知公告栏”),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将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5、未尽事宜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5721026 镇远县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0855-5723307 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0日
各位考生:
镇远县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镇远县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划定我县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现将笔试成绩排名查询及入围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排名查询方法
请考生于即日起自行登录“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网址(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zyrsum)”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入围资格复审情况。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8月4日—8月5日(上午9:00—12:00,14:00—17:30)。
2、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8月7日(上午9:00—12:00,14:00—17:30)。
3、资格复审地点: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方式
现场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下列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现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5年7月4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至2025年6月29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2)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还须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3)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因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zyrsum)打印的《镇远县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2份;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5年7月4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5年7月4日>前)。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须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同时须书面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
8、原则上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须携带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资格证书、证明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1、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镇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ygov.gov.cn/)“通知公告栏”),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将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5、未尽事宜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5721026 镇远县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0855-5723307 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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