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复审|黔西南册亨县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册亨县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要求,现将册亨县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25年9月15日至9月20日在册亨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报名且经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详见附件),若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有疑问的,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册亨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反映,逾期反映不予受理。
二、资格复审
本次人才引进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引才环节。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册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印证材料:
1.请登录册亨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自行打印《报名表》1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
6.引进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才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引才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其他事宜
(一)如委托他人现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密切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县引进办向社会公示,册亨县引才工作信息均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ch.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考生未关注未阅知引才相关信息及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自愿放弃的,应向引进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引进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做好记录备查。如因引进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该考生成绩无效,并追究复审相关人员责任。
(五)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咨询电话:
册亨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0859—4210426 0859—4216122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册亨县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册亨县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pdf
册亨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根据《册亨县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要求,现将册亨县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25年9月15日至9月20日在册亨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报名且经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详见附件),若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有疑问的,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册亨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反映,逾期反映不予受理。
二、资格复审
本次人才引进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引才环节。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册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印证材料:
1.请登录册亨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自行打印《报名表》1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
6.引进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才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引才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其他事宜
(一)如委托他人现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密切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县引进办向社会公示,册亨县引才工作信息均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ch.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考生未关注未阅知引才相关信息及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自愿放弃的,应向引进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引进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做好记录备查。如因引进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该考生成绩无效,并追究复审相关人员责任。
(五)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咨询电话:
册亨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0859—4210426 0859—4216122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册亨县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册亨县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pdf
册亨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搜集及网友投稿,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非盈利目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