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报名】2025年大方县中心幼儿园 “跨校竞聘”12人|8月10日面试

2025-08-03 来源:

 

 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黔教发〔2022〕20号)精神,根据《大方县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方委通字【2025】5号)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大方县中心幼儿园“跨校竞聘”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大方县委、县政府关于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精神,加强老师管理,创新用人机制,调动老师工作积极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竞聘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园长办公会与党员大会协同原则。

2.坚持因事设岗,人岗相适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4.坚持双向选择,双向负责原则。

5.坚持注重师德,突出实绩原则。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园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筹部署工作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幼儿园中层及党员教师担任办公室成员,主要负责竞聘工作的实施,各成员根据需要,配合开展好相关工作。

四、跨校竞聘实施步骤

(一)学科岗位设置

 学前教育教师

(二)竞聘对象

 一类一级学校符合竞聘条件的教师

(三)竞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2.具有一定的学前保育教育理论水平和保育教育能力,能胜任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能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能坚守岗位、正常工作。

5.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新参加工作当年未定等次)和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参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的。

(四)竞聘程序

1.幼儿园在第一轮聘用后报剩余空缺岗位需求,县教育局核定岗位数后发布跨校竞聘岗位及方案(8月5日前)。

2.报名。根据教育局发布的第二轮次跨校竞聘公告相关要求,按园内实际所缺教师数,组织开展报名登记工作,并对报名教师竞聘条件进行审查。报名具体要求如下:(8月7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7日早上9: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大方县中心幼儿园门卫室。

(2)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提供复印件、打印件需使用A4纸张)

①《报名表》1份。

②审核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起始学历及最高学历各1份)。

③审核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④审核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⑤原工作单位出具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各1份。

⑥竞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佐证资料(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纪检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违纪证明)。

⑦竞聘人员亲笔签名的《诚信竞聘承诺书》1份。

 (3)其他报名注意事项:一是必须审查教师资格证、学历等基本条件外,还要求竞聘人员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纪检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违纪证明等;二是必须持有原学校出具且有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同意参加竞聘的证明材料;三是必须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四是原则上参加我园第二轮次竞聘的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及以后出生)。

       (4)报名事宜咨询电话:15934790713

 3.组织竞聘。竞聘方式:试教。初步审查合格的竞聘教师,参加相应试教考核。

试教时间:2025年8月10日9:00开始。

试教地点:大方县中心幼儿园多媒体教室。

试教对象:报名参加我园第二轮跨校竞聘,资格条件符合规定的同级同类学校且在职在编的教师,根据学校制定的试教顺序,有序开展试教工作。

4.确定公示拟聘人员。幼儿园竞聘工作小组根据聘任方案及试教结果,按照幼儿园的实际需求,以试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竞聘人员。在竞聘过程中发现竞聘人员不符合竞聘条件时,取消其竞聘资格。(试教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园务公开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5.后续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将聘任教师名单及学科空缺岗位数报县教育局备案,经批复后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进行聘用。(8月14日)。

6.争议调解。出现争议的,由争议调解小组进行调解。

六、有关事宜

(一)请各位竞聘人员在面试等期间保持通信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学校。因无法与竞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竞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跨校竞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竞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跨校竞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57—5252860(县教育局纪委办)。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中心幼儿园教师“跨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大方县中心幼儿园2025年跨校竞聘岗位表》

附件2:《大方县中心幼儿园2025年教师“跨校竞聘”报名信息表》

附件3:《诚信竞聘承诺书》

 

大方县中心幼儿园

2025年8月3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XfMSmgCibPv4qF0UBCa9w

 

 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黔教发〔2022〕20号)精神,根据《大方县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方委通字【2025】5号)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大方县中心幼儿园“跨校竞聘”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大方县委、县政府关于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精神,加强老师管理,创新用人机制,调动老师工作积极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竞聘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园长办公会与党员大会协同原则。

2.坚持因事设岗,人岗相适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4.坚持双向选择,双向负责原则。

5.坚持注重师德,突出实绩原则。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园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筹部署工作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幼儿园中层及党员教师担任办公室成员,主要负责竞聘工作的实施,各成员根据需要,配合开展好相关工作。

四、跨校竞聘实施步骤

(一)学科岗位设置

 学前教育教师

(二)竞聘对象

 一类一级学校符合竞聘条件的教师

(三)竞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2.具有一定的学前保育教育理论水平和保育教育能力,能胜任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能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能坚守岗位、正常工作。

5.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新参加工作当年未定等次)和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参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的。

(四)竞聘程序

1.幼儿园在第一轮聘用后报剩余空缺岗位需求,县教育局核定岗位数后发布跨校竞聘岗位及方案(8月5日前)。

2.报名。根据教育局发布的第二轮次跨校竞聘公告相关要求,按园内实际所缺教师数,组织开展报名登记工作,并对报名教师竞聘条件进行审查。报名具体要求如下:(8月7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7日早上9: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大方县中心幼儿园门卫室。

(2)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提供复印件、打印件需使用A4纸张)

①《报名表》1份。

②审核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起始学历及最高学历各1份)。

③审核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④审核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⑤原工作单位出具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各1份。

⑥竞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佐证资料(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纪检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违纪证明)。

⑦竞聘人员亲笔签名的《诚信竞聘承诺书》1份。

 (3)其他报名注意事项:一是必须审查教师资格证、学历等基本条件外,还要求竞聘人员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纪检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违纪证明等;二是必须持有原学校出具且有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同意参加竞聘的证明材料;三是必须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四是原则上参加我园第二轮次竞聘的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及以后出生)。

       (4)报名事宜咨询电话:15934790713

 3.组织竞聘。竞聘方式:试教。初步审查合格的竞聘教师,参加相应试教考核。

试教时间:2025年8月10日9:00开始。

试教地点:大方县中心幼儿园多媒体教室。

试教对象:报名参加我园第二轮跨校竞聘,资格条件符合规定的同级同类学校且在职在编的教师,根据学校制定的试教顺序,有序开展试教工作。

4.确定公示拟聘人员。幼儿园竞聘工作小组根据聘任方案及试教结果,按照幼儿园的实际需求,以试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竞聘人员。在竞聘过程中发现竞聘人员不符合竞聘条件时,取消其竞聘资格。(试教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园务公开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5.后续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将聘任教师名单及学科空缺岗位数报县教育局备案,经批复后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进行聘用。(8月14日)。

6.争议调解。出现争议的,由争议调解小组进行调解。

六、有关事宜

(一)请各位竞聘人员在面试等期间保持通信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学校。因无法与竞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竞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跨校竞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竞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跨校竞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57—5252860(县教育局纪委办)。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中心幼儿园教师“跨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大方县中心幼儿园2025年跨校竞聘岗位表》

附件2:《大方县中心幼儿园2025年教师“跨校竞聘”报名信息表》

附件3:《诚信竞聘承诺书》

 

大方县中心幼儿园

2025年8月3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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