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招教备考: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1)

2026-05-12 来源:

知识点1:时间/年龄/数字类信息

1.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2.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3.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4.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5.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6.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7.职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在对已满十六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进行职业培训时,应当将预防犯罪教育纳人培训内容。

8.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9.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10.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11.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知识点1:时间/年龄/数字类信息

1.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2.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3.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4.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5.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6.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7.职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在对已满十六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进行职业培训时,应当将预防犯罪教育纳人培训内容。

8.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9.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10.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11.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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